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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依法治院,规范医院管理,防范法律风险,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就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公开招标(项目编号SGSYYW-2019-02),本次项目采用院内自主谈判采购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谈判:
一、资质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相关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注册律师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资格证、执业证并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
(二)成立时间应不少于3年;需在韶关市有服务点。
(三)律师事务所拥有的专职律师不少于10人;
(四)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五)投标人近5年来,截止至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期间内,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六)担任法律顾问律师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担任法律顾问律师必须持证上岗,具有医疗领域法律顾问的相关工作经验。
2、能胜任医院行政事务、经济活动、医疗纠纷处置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
3、尽职尽责的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4、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医院的经营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医院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品行修养良好,任劳任怨,无不良操守记录。
(七)具有三甲医疗机构法律服务经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及医疗法律法规者优先。
二、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2、提供办理过的医疗诉讼案例,五份以上判决书复印件;
3、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资格证、执业证和工作履历;
4、投标人近5年来,截止至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期间内,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证明文件:须提供 承诺函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年度顾问费用及其代理诉讼的收费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方式,仅接受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竞标资料,接收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到2019年8月6日,接收地点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联系人:谢行军,联系电话:0751-8876577。
三、评审原则及方法
1、评审专家由医院监察科派人,从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内部专家库抽取确定;
2、评标方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3、评标过程由监察科全程负责监督,如有质疑可与医院监察科联系。
四、用户需求
(一)、法律顾问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1、对医院有关医疗服务及管理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提供医院管理及业务需要的政策法规文件资讯;
3、对医院的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书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审查;
4、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5、根据医院的需要对相关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6、参与医院伦理委员会成员,并按要求参加伦理委员会会议;
(二)低价代理医院有关诉讼、调解、仲裁及处理医院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需提供具体收费报价)。
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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