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 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工作竞价公告

时间:2019-12-26    浏览

我院拟采取院内自主竞价方式,采购医院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现邀请具有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采购竞价,以竞价方式择优选聘专业公司为我院提供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工作项目

二、采购服务期限:三年,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三、采购预算: ¥13.5万元/三年。

四、采购数量、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具有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资质;3、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服务内容:

本次竞价只确定1家中标单位,负责向竞价人提供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1、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竞价须知。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本项目竞价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第②、④点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
    2) 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及营业执照年度报告;
    4) 税务登记证副本;
    5) 报价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及缴纳税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5号楼八楼818房)
    九、获取竞价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委托书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5日 15:30分 (逾期提交竞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报价文件送达地点: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5号楼八楼818房)。
    十二、竞价评标时间:2020年1月15日15:30分。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1号楼十三楼)会议室。
   十四、本公告期限: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十五、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东堤南路3号
       采购人联系人:邱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1-8872708
                                                       

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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