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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标采购重招项目(项目编号:SGSY-2020-01),本次项目采用院内自主谈判采购方式,邀请合符资格条件的供货商参加谈判。
一、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上述第(2)-(4)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资质(若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
二、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方式,仅接受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竞标资料,接收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7日止,接收地点: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科,联系人:余韶伟,联系电话:0751-8899537。
三、评审原则及方法
(1)、评审专家由医院监察科派人,从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内部专家库抽取确定;
(2)、评标方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3)、评标过程由监察科全程负责监督,如有质疑可与医院监察科联系。
四、用户需求
(一)、病床、床头柜、治疗车等订做和维修;
(二)、医院设备带安装:床头负压吸引、吸氧装置,床头呼叫铃系统(要求:必须和医院目前使用的医气终端及呼叫铃相配套、兼容)。
以上两项招标项目都是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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