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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因工作需要,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院财务总监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总监 1名
二、招聘条件
全国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2、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3、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2)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3)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担任经济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
4、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
5、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6、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7、三级公立医院财务总监原则上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以上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如有意向者,可以以邮件的形式投递简历,具体招聘邮箱为: RSK123@126、COM
我院对您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则约见。
2、应聘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报名表1份;
(2)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A、近期蓝底大一寸证件照片1张;
B、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验证文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C、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及相关职称证明、任职经历证明(包括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职务证明等);
D、个人财务管理主要成果或经历说明材料;
E、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所在户籍地派出所出具);
F、无违法计划生育证明;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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