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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异地就医”?
除了长期异地居住的情况外,异地就医还包括异地急诊、异地转诊等情况。其中长期异地就医必须是参保人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因病在异地选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异地结算需满足什么条件?
①省内各地市参保人首先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②到异地选定1~3家联网医院;
③凭医保卡和身份证在选定的医院住院,费用实现即时结算,无需回参保地报销。
3.异地就医手续怎么办理?
以广州为例,以用人单位形式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如下参保人员可申办长期异地就医:
①单位退休人员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②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常驻境内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办理程序:
①参保单位经办人持单位证明,或申办人凭医保卡到参保地医保机构申领或在线下载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表格。
②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按规定在同一居住地选择1~3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无定点医疗机构的地区可选当地公立医院),并经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需注明医疗机构等级)和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盖章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市社保局各分局办理确认手续。
选择我院为定点医院的患者,请带上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表格和身份证复印件到2号楼1楼医保办办理相关手续。
所需材料:
属长期异地居住的应提供:
① 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地属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②在职员工在异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的原件。
③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由于各地医保政策不同,参保人如需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可向参保地社保局咨询,以参保地社保局要求为准。)
4.异地医疗费按什么标准报销?
①异地就医结算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②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均按照就医地目录进行。
③不同地区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等均不同。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均按参保地标准进行。
5.办理时要收费吗?
参保人可到韶关市社保局各分局即时办理,不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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